【长电普法课堂】第1期:安全生产不是“选择题”!《公司法》这样定!
图注:长电人用规范演练,筑牢安全防线
“这个岗位的安全防护装备必须配齐”“新员工安全培训没通过不能上岗”……在长春电信工程的日常管理中,这些“硬要求”早已成为共识。但你知道吗?这些保障我们工作安全的规定,都源于明确的法律条文。今天,【长电普法课堂】正式开讲,首期就带大家读懂《公司法》第十六条——这条守护每一位长电人安全的“法律底线”。
一、法条“划重点”:安全是公司的法定责任
公司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,参加社会保险,加强劳动保护,实现安全生产。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,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,提高职工素质。
看似简单的法条,藏着三个“刚性要求”:一是“加强劳动保护”,为员工撑起安全“保护伞”;二是“实现安全生产”,把安全融入生产全流程;三是“强化岗位培训”,让安全技能成为每个人的“必修课”。这里的“应当”是法律的强制命令,意味着安全不是“可做可不做”的选择题,而是公司必须落实的“必答题”。
二、长电实践:法条要求这样落地生根
在长电,《公司法》的安全要求从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,而是融入施工、管理各环节的实际行动,这些场景你一定很熟悉:
1. 安全保障:从“装备”到“环境”全兜底
有限空间作业前,安全员逐一核查正压式呼吸器、气体检测仪的性能;通信管道施工现场,警示带、安全标识牌规范设置,杜绝无关人员进入;新采购的施工机械,必须通过安全性能检测并备案后,才允许投入使用。这些操作看似常规,正是法条“加强劳动保护”的具体体现,为我们筑起第一道安全屏障。
2. 安全培训:从“入职”到“在岗”不松懈
新员工入职先过“安全关”,从通信工程施工规范到应急救援流程,考核合格才能上岗;老员工定期参与“技能升级”,有限空间作业演练、安全隐患排查技巧培训从不缺席;特种作业人员更是持证上岗,定期复训确保技能过硬。这些培训不仅是提升能力,更是公司落实法条要求、保障员工安全的核心举措。
三、人人有责:安全是“双向奔赴”的约定
落实《公司法》的安全要求,需要管理层与员工同心协力,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“责任清单”:
管理层: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、保障安全投入、组织常态化培训演练,是法定责任,更是带领团队稳健前行的基础。就像公司组织的有限空间作业演练,张春江副总经理亲临指导,正是管理层带头落实安全责任的体现。
每一位员工:主动参加安全培训、按规范穿戴防护用品、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上报,既是享受法条赋予的安全权益,也是对自己、对团队负责。
四、长电安全观:把法律底线变成发展底气
长春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至今,长电始终坚信:安全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。《公司法》第十六条用法律形式明确,安全生产不是“成本”,而是“投资”;劳动保护不是“福利”,而是“权益”。当我们把每一项安全规范落到实处,把每一次培训演练做细做扎实,才能让每一个工程平稳推进,让每一个长电家庭安心放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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